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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小知识—民用航空141部、135部、121部、91部、61部各规章的区别与解析
2017-06-05 16:29  

民用航空规章有很多,为了区分开来,用于规范各个方面的规章都有编号,编号后面加上“部”,意思是代表“具体哪一个方面的规章”,例如“CCAR-121部”,其中“CCAR”是“中国民用航空规章”的缩写(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),而121部是规范大型运输航空公司方面的规章。

我国航空单位包括:军用航空、国家航空器部门(警用飞行器、海关飞行器、战争状态下被国家征用的民用航空器)、民用航空(滑翔机、热气球、动力伞等录属国家体育总局管理)。

民用航空又分为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。

“运输航空”是指有固定航班的旅客、货物运输的航空公司,以大、中型飞机为主。通常被称为121部航空公司,是符合CCAR-121部规章的相关要求。

其它所有民用航空单位都属于“通用航空”,包括135部和91部运营单位,多使用小型飞机或者直升机(CCAR-135部的航空单位是指公务机公司)。

关于飞行训练单位,可分为141部和61部单位。

“141部单位”是指飞行器驾驶员培训学校,符合民航局141部规章的相关要求。

(141部课程最低商照飞行训练时间:255小时可以进入运输航空)

“61部单位”是指未能达到141部所规定的相关要求,但是符合61部规章的要求。

( 61部课程最低商照飞行训练时间:500小时可以进入运输航空)

以上提到的规章全称:

《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》(CCAR-121-R4)

《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》(CCAR-91-R2)

《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》(CCAR-141)

《民用航空器驾驶员、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》(CCAR-61R1)

《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》(CCAR-135TR-R3)

民用航空器驾驶员体检参照《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》(CCAR-67FS-R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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